□劉昂
9月22日發生的陜西安康31路公交車側翻事件,以“13人輕傷、無生命危險”的結果暫時畫上句點,但事件背后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值得深思。
公交車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,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,駕駛員的身體狀態直接關系到乘客生命安全。此次事故中“駕駛員突發身體不適、瞬時意識不清”的通報,讓人不得不追問:駕駛員上崗前是否經過嚴格的體檢?所在公司是否建立定期健康監測機制?若駕駛員已知自身存在健康隱患,是否有便捷的報備渠道與替班方案?這些問題的答案,直接關乎類似突發狀況能否從源頭規避。現實中,有的公交公司重運營效率、輕安全保障,對駕駛員的健康管理流于形式,甚至存在默許“帶病上崗”的情況,這種“重結果、輕預防”的心態,本身就是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。
此外,事故后續處置的“及時性”,不能抵消事前預防的“缺失性”。公交公司作為安全責任主體,不能僅在事故發生后被動應對,更應建立全鏈條的安全防控體系。一方面,需強化駕駛員健康管理,將定期體檢、突發情況應急培訓納入考核;另一方面,可借助科技手段,對疲勞駕駛、突發身體異常等情況實時預警,并啟動應急處置程序。總之,事故的句點不應是反思的終點,而必須是構建更嚴密安全防線的起點。